服务内容:
养犬证办理
受理部门:
市区各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派出所(咨询电话:0519-86620200转3813、0519-86609110)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常州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个人养犬:1、《养犬申请登记表》1张;2、饲养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有关签证)的复印件;3、市畜牧兽医站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卡》;4、饲养人1寸免冠彩照1张,饲养犬3寸整身侧面彩照2张。
单位养犬:1、单位书面申请报告(盖章);2、《单位养犬申请登记表》1张;3、犬主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有关签证)的复印件;4、市畜牧兽医站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卡》;5、护卫、表演、科研等养犬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签定的承包经营合同、上级主管部门证明等;6、饲养人1寸免冠彩照1张,饲养犬3寸整身侧面彩照2张。
表格下载:
《养犬申请登记表》、《单位养犬申请登记表》(下载地址:常州市公安局网页www.czsga.gov.cn)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