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
受理部门:
常州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处(咨询电话:0519-86684685)
各辖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咨询电话:0519-86620200转3246)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2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提供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外来人员还需本市暂住证);单位的需单位证明。2、派出所户口内勤或者户籍民警为申请的第一责任人员,申请人有任何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的疑问,第一责任人应在职责范围内作出详细、耐心的解答。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如果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说明所有需要补充或补正的材料情况。4、形式审查的要求: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由申请人签名署时。
表格下载:
《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下载地址:常州市公安局网页www.czsga.gov.cn)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