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内容: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
受理部门: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电话:0519-86620200转4935、0519-86900502)
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电话0519-86318016)
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电话0519-82837637)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电话0519-87212705)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二十六条;
2、《江苏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申请表》;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双方)有效许可证件原件。
表格下载:
《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申请表》(下载地址:常州市公安局网页www.czsga.gov.cn)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