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安资讯 警界风采 政务公开 服务大厅 平安常州 互动交流 网站链接 本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栏目 >> 行政许可 >> 消防管理 >> 正文 选择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许可
来源:   发布日期:08-08-04 11:48:54   字体:[大] [中] [小]

审批内容: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许可

 

受理部门:

常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咨询电话:0519-86900512

常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天宁大队(咨询电话:0519-88156631

常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钟楼大队(咨询电话:0519-88891035

常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戚区大队(咨询电话:0519-88771352

常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武进大队(咨询电话:0519-86318015

常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新区大队(咨询电话:0519-85127835

常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金坛大队(咨询电话:0519-82396335

常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溧阳大队(咨询电话:0519-87209935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3个工作日出具验收意见书。

 

办理依据:

1、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

2、 公安部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请,附带申报材料: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 3、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无自动消防设施的除外),4、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5、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调试记录, 6、隐蔽工程记录, 7、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 8、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包括装修工程采用的B1B2级装修材料、现场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保温材料等。无内装修的除外),9、消防产品相关证明、出厂合格证(包括: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防火门,消防泵,室内外消火栓,防火涂料堵料,难燃、阻燃产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控制器及相关产品,自动灭火系统喷头、报警阀及相关产品,防排烟防火阀、风机及相关产品,其他消防产品);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否则,予以退办,申请人须补正后重新申请;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核实并进行现场验收;核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表格下载: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下载地址:常州市公安局网页www.czsga.gov.cn常州消防网页www.119cz.org

 

备注:

经支队审核的项目由支队验收,经大队审核的项目由大队验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市公安局副局长宫[图]
全省公安工作巡访[图]
市委常委、政法委[图]
 
关键词:
搜索项: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CopyRight © 2008-2009 Czsga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常州市公安局(WWW.CZSGA.GOV.CN)  信箱:czsga@czmail.gov.cn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果巷188号  电话:0519-86684000  邮编:213003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