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内容: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受理部门: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电话:0519-86902230)
武进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咨询电话:0519-86318013)
金坛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咨询电话:0519-82396345)
溧阳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咨询电话:0519-87212659)
办理时限:
本辖市(区)范围内3个工作日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3、《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2、《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3、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安全标示牌应当标明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4、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5、随《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附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作的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线路图上要注明高速公路名称、国省道编号、市政道路名称及行驶方向,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
表格下载: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下载地址:常州市公安局网页www.czsga.gov.cn、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网页www.czcgs.gov.cn)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