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内容:
本市居民往来(前往)港澳通行证、加注及签注许可
受理部门:
城区受理:
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电话:0519-86620200转3229)
新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咨询电话:0519-85152233)
属地受理:
武进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咨询电话:0519-86305000转2116)
金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咨询电话:0519-82396383)
溧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咨询电话:0519-87209936、0519-87266266转5620)
办证时限:
常州市区:往来港澳通行证10日、单独签注5日
金坛市、溧阳市:往来港澳通行证10个工作日、单独签注10日
办理依据: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十条;
2、《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工作规范》受理工作(三)、(四)、(五)条。
收费标准:
详见《公安出入境行政收费目录》
办理流程:
1、填写《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2、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持有效通行证并再次申请往来香港和澳门的,还须提交通行证及复印件;3、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半身证件照,白色背景,深色上衣。国家工作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4、提交与赴香港或澳门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5、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手续。6、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表格下载:
《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下载地址:常州市公安局网页www.czsga.gov.cn)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