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安资讯
警界风采
政务公开
服务大厅
平安常州
互动交流
网站链接
本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大厅
>>
常见问题解答
>>
治 安
>> 正文
选择背景色:
对制造、销售仿真枪的行为如何处理?
来源: 发布日期:08-04-24 10:08:38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执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市公安局副局长宫[图]
全省公安工作巡访[图]
市委常委、政法委[图]
关键词:
搜索项: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CopyRight © 2008-2009 Czsga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常州市公安局(WWW.CZSGA.GOV.CN) 信箱:czsga@czmail.gov.cn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果巷188号 电话:0519-86684000 邮编:213003
技术支持:
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