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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核载3吨以下的部分载货汽车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1-03-10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核载3吨以下的部分
载货汽车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决定对核载3吨以下的部分载货汽车限制通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号牌核载3吨(含)以下1.5吨(不含)以上的厢式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下同)和封闭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的载货汽车,下同)限制通行区域。
(一)每日7时至19时,禁止驶入怀德北路、关河西路、关河中路、和平北路、劳动西路围成的区域以内。
(二)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禁止驶入长江中路、飞龙中路、飞龙东路、丽华北路、中吴大道围成的区域以内和飞龙东路、勤业路(长江中路至星湖路)。
二、本市号牌核载1.5吨(含)以下的厢式货车和封闭货车允许在市区道路通行,但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禁止驶入以下范围。
(一)怀德北路、关河西路、关河中路、和平北路、劳动西路围成的区域以内。
(二)怀德北路、关河西路(怀德北路至晋陵中路)、关河中路、和平北路(关河中路至劳动西路)、劳动西路。
三、遇有重大活动或法定节假日等情况对市区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时,按照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执行。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发布前的其它有关车辆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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