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历年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查押了一批涉案财物(截至2002年10月16日前,具体信息请见《经侦支队历年查扣涉案财物明细表》或来电查询),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法律文书、身份证等有效凭证到本支队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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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