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理服务指南
受理部门
市车管所;武进、金坛、溧阳车管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咨询单位
市、辖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收费标准
驾驶证定期审验业务:本项目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一)、驾驶证定期审验业务办理条件: 1、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 2、持有96式(旧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B、N、P的,或者持有2004式(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的,或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驾驶证定期审验业务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县级或驻常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或者常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出具身体条件证明。 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手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三)驾驶证定期审验业务办理程序: 1、武进、金坛、溧阳三辖市驾驶人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的,到管辖地交警大队县级车管部门受理“窗口”办理审验手续。 2、常州市区的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的可在本所3号楼进行体检后领取体检证明递交至1号楼办证大厅18号窗口。也可将体检报告递交至我所增设在常州市行政审批中心的驾驶证业务窗口。 3、委托代理的,当场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在受理窗口领取《接受〈身体条件证明〉回执》。 5、在实施驾驶证审验时,如遇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9号)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扣留机动车驾证,通知驾驶人参加学习考试。考试合格清除记分分值后再办理审验手续。 6、驾驶证正证有效期已经失效,但失效期未满一年的,予以审验。失效期未满一年之前,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驾驶证、身份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相关资料,办理换证手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审验之前先行办理: 1、驾驶证件破损,登记内容磨损不清的; 注:请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驾驶证、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所19号窗口办理换证手续。 2、驾驶证登记内容与电脑档案不符的; 注:请凭原机动车驾驶证到本所19号窗口办理信息更正手续后,再来办理审验手续。 3、年满六十周岁的 注:持有96式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B、N、P的,注销上述准驾车型,保留C1型等其他准驾车型;持有2004式(新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的,注销上述车型,保留C1型等其他车型。驾驶人应当携带《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表》、驾驶证、身份证件,到本所1号楼19号窗口办理注销换证手续。 4、年满七十周岁的 注:保留C1或者C2和F准驾车型,注销其他准驾车型。驾驶人应当携带《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表》、驾驶证、身份证件,到本所1号楼19号窗口办理注销、换证手续。 5、遇有交通违法或事故尚未处理结束的 注:请速到违法行为或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凭违法行为、事故处理结束证明,前来办理审验手续。 6、身体检查不合格的: 注:请您接受治疗或调养后参加复检,复检合格,即来办理审验手续,但时限不得超过一年。
所需表格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用80克A4纸打印)
备 注
1、超过审验有效期的驾驶员须到车管所办理。 2、汽车驾驶员及年龄超过60岁的驾驶员审验前必须进行体检。